首页 | 新闻 | 图片 | 美食 | 数码 | 房产 | 家居 | 时尚 | 教育 | 健康 | 写真 | 地图 | 论坛 | 博客 | 电视 |
| 频道推荐:>>
消协披露电视购物“四宗罪”
日期:08-10-31 09:25:16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发表评论 发送给好友发送好友  加入收藏夹加入收藏 浏览次数: [字号: ]
   消协表示今年已接到涉及157件电视购物投诉

    泛滥的电视购物节目令消费者眼花缭乱。昨天,北京市消协对外公布,今年已接到消费者对涉及46家企业的电视购物投诉共157件,由此披露出电视购物行业的四大侵权“罪状”。

    昨天北京市消协并未对相关电视购物予以点名,但表示近期市消协将采取系列活动,针对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电视购物广告问题,进行集中点评,以推进电视购物行业的净化和自律。

    一宗罪

    使用特效处理夸张效果

    为博得消费者青睐,反复轰炸,内容不断重复;同时利用化妆、拍摄技巧、电脑处理等制造夸张的产品效果,还让消费者编撰故事现身说法,增加可信度。

  二宗罪

    货到付款剥夺验货权

    消费者不先交齐货款,就别想打开包装验货,而一旦付款后拆开商品包装,发现货物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等,消费者只能通过订购电话联系售后服务。

  三宗罪

    经营者无明确名称地址

    电视购物广告一般都不标注售后服务电话、公司名称和具体地址,有的甚至编造如“电视购物总公司”名称,消费者投诉时会因无公司名称地址,造成执法部门无法查找。

  四宗罪

    购物凭证不明消费维权难

    大部分电视购物公司自己没有产品,一般直接让供货单位发货,快递公司送货收款,不提供购物凭证和正规发票,造成事后消费者维权举证困难。(作者:廖爱玲)

上一篇:
下一篇:
新闻评论
发表评论

 
热点图片
- 支付中心 - 招聘 - 登录 - 客服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ChizNews -
Copyright 2007-2009 Chiz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池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池州日报社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湖中路315号 百度搜索词:池州日报|池州新闻|池州信息|
联系电话:0566--2037332 PostCode:247000 技术支持:池州新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备案序号: 皖政新办备06018号 ICP号:皖ICP备06009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