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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9月15日电(记者邓卫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日前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要求山东省内金融机构单独设置中小企业信贷额度,并单独进行考核,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贷款增量和余额占比不低于去年。
根据这一意见,山东省内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驻鲁省级分行须加大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力度,通过贷款打包出售、信贷资产转让等方式融通资金,加快资产核销步伐,在实现不良贷款“双下降”基础上提升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能力。城市商业银行在严格防范信贷风险的同时,应将主要资金用于满足中小企业实际信贷需求上,优先保障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合理的资金需求。
意见同时提出,要加强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中小企业贷款支持,做到“八个加大”:一是加大对涉农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二是加大对县域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三是加大对出口导向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四是加大对纺织、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五是加大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六是加大对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七是加大对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八是加大对列入山东省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和万家小企业培育计划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今年上半年,山东省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达36644家,比上年底增加1669家,营业收入占山东省规模以上工业的6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