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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传销女皇”发家史
日期:08-11-21 16:14:44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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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传销女皇"发家史:想发财,先装有钱人

    她曾是传销的受害人,无意中被人发展成“下线”,加入了传销组织;

    她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为了不处于传销组织 “金字塔”结构的最下层,她曾多次深入传销总部与公司商谈,最终成为该传销公司在四川地区的“最高代理人”,一跃成为“传销女皇”;

    然而,随着传销总部被查处,她在成都的“辉煌传销”也走到了终点,最终落入法网……    

    “被告人阿丽(化名)违反国家规定,利用专卖店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日前,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对成都林枫专卖店总代理人阿丽涉嫌非法传销的案子进行了宣判,阿丽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想挣大钱 她成为别人“下线”

    2003年,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阿丽通过朋友万某,知道了湖北林枫商贸有限公司。“想不想挣钱?成为这个公司的会员后,财源就会滚滚而来!”万某说,只要她花4110元购买3份林枫产品,就可以成为林枫公司的会员。然后就可以发展其他人员成为“下线”,每发展一个“下线”约有1000元的返利。如果“下线”再发展“下线”,她都可以受益。她的会员达到一定数量和比例后,就算她不再发展会员或者销售产品,也会月月有“返利”。

    一席话说得阿丽怦然心动,立即掏钱买了3份林枫产品,成为林枫公司的会员。

    开分公司 她成为“传销女皇”

    成为会员后,阿丽开始发展“下线”,成绩一般。“我们不能老是处在最底层,只有成为上层人物,才会挣更多的钱!”阿丽与男友杨某商议后,决定前往湖北林枫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洽谈,想在成都开“分公司”。

    在最初几次的谈判无功而返后,阿丽终于取得了总公司的信任。2005年6月,她被林枫公司任命为成都片区传销网络的最高代理,一下子从底层跃升到传销“金字塔”的顶部。

    “变脸”成功后,阿丽开始争创业绩:一方面,她在武侯区晋阳二巷租房设立林枫专卖店,兼任专卖店总经理,这样她的传销就有了一个窝点。另一方面,她开始按照林枫公司的传销模式在四川地区大肆宣传,通过发展“下线”形成一个具有层级关系的塔状网络,并根据发展“下线”的数量和销售业绩来获取返利,很快就成为成都的“传销女皇”。

    好景不长 涉嫌非法经营被逮

    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阿丽通过非法传销获取的收入近10万元。正当她准备将“事业”做大做强时,湖北林枫公司的经营行为经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传销行为,之后,林枫传销在全国各地开始被警方和工商部门查处。

 

 

    2007年12月,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接四川省公安厅转来公安部《关于开展湖北林枫公司传销案件有关工作的通知》,阿丽被挡获归案。案发后,公安机关在阿丽住处扣押了涉案的142套彪王牌服装等物。2007年12月18日,阿丽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成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1月22日被逮捕。

    下线作证“传销女皇”罪名成立

    “我没有搞传销,也没有获取返利!”2008年8月19日,当被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起诉上法庭后,阿丽仍在狡辩。她称自己没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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