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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在公司打扫卫生时踩到一只香烟盒,竟发生爆炸。原来,这个“香烟盒炸弹”是罪犯用来吓唬公司老板的。昨天,制造“香烟盒炸弹”的罪犯被秦淮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
去年10月12日凌晨4时许,保洁员张成海在公司打扫卫生,发现地上有个香烟盒,便准备将其踢到一边。没想到张成海的脚刚踩上去,香烟盒爆炸了。张成海的鞋子被炸坏,脚趾也被炸破,到医院缝了针才好。
随即赶到现场的警方经调查发现,爆炸的香烟盒是一个自制的土爆炸装置。在调查中,张成海工作的公司的老板刘明提供了一个线索:半个月前曾有两人来找他要债,但因为这起债务已进入法律程序,他当时拒绝了要债的人,对方临走时曾出言威胁过他。
警方很快找到了当天来要债的赵子强。27岁的赵子强是一名保安,经警方提审后,他承认爆炸案是他所为。
原来,赵子强有一个朋友跟刘明的公司有一笔11万元的欠款纠纷,朋友托他找刘明要债,并承诺如果能要回钱,就给他10%的好处费。赵子强便找到了刘明,但刘明并没有给他钱。回到家后,赵子强琢磨了半天,决定吓唬一下刘明。于是,赵子强买回了电烙铁、电池、万用表、爆竹等工具,自制了炸药,并将炸药装在两个空香烟盒内。赵子强事先引爆了一个,发现效果不错。
去年10月11日晚,赵子强将另一只“香烟盒炸弹”用双面胶粘在了公司的地上便离开了,没想到炸伤了保洁员。
昨天的庭审中,由于这枚“香烟盒炸弹”的杀伤力有限,赵子强的行为未构成爆炸罪。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半(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