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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庆魁(资料图片,张安/图)
名人明星因代言惹出的风波,屡屡发生。前日,全国多家媒体都披露了著名小品编剧、赵本山老搭档何庆魁涉嫌虚假代言 “万里大造林”,非法获利600余万元并且拒不退出其收取的涉案资金的消息。
何庆魁本人手机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本报记者昨日辗转联系上他的儿子何树成。对于非法获利600余万元的说法,何树成非常气愤地说,何庆魁当初只收了“万里大造林”公司的代言费用,具体数目不方便透露,但绝对不是600余万元。
对于“2004年,何庆魁正在拍摄电视剧《圣水湖畔》,陈相贵作为投资方,拿了400万元投入拍摄了这部电视剧”的报道,何树成强调那400万元是赞助费,拒绝退还。他还表示,当初何庆魁代言前看过陈相贵的一些相关证件,都是合法的,然后才同意当了代言人。至于何庆魁是不是该公司的副总,何树成说:“绝对不是,我爸爸是名誉副总,只是代言人,没有负责公司的经营。”
记者问及现在何庆魁身在何处,何树成表示,陈相贵被抓捕之后,内蒙古那一片林就荒了,“警方把一大片林都封了,说那是犯罪分子的树,不让人动,我爸爸前几天去看了,非常心痛,现在正在联系万里大造林的一些客户,准备找到相关部门请求开放树林,让我们自己来种树。”
警方通报案情
何庆魁“拒不退出其收取的涉案资金”
据新华社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乌日图日前向媒体记者通报了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情况。乌日图说:“万里大造林公司在辽宁一注册,小品作者何庆魁和笑星高秀敏就与万里大造林扯上了关系。司法审计显示,何庆魁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的林地销售利润、形象代言费达600余万元。其中,打到其银行卡上的现金有197万元。”
专案组提供的合同文本以及何庆魁亲笔签名的“结算清单”表明,犯罪嫌疑人陈相贵2003年在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以虚假广告宣传和非法经营手段非法吸纳社会公众资金时,何庆魁、高秀敏以“无形资产”入股,成为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的股东。
根据乌日图介绍,陈相贵于2004年1月在通辽市注册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时,何庆魁与高秀敏担任名誉副董事长。他说:“2005年7月、2007年6月,高、何二人分别与陈相贵补签了一份形象代言《协议书》。”
乌日图介绍,陈相贵、刘艳英等万里大造林公司高管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后,何庆魁马上作出反应:以副董事长名义向公司员工和全国购林客户发表《公开信》,为犯罪嫌疑人陈相贵鸣冤叫屈。此后,何庆魁又在北京某律师博客上发表文章称“造林造不出罪犯”,呼吁搞所谓的“护法维权”。
乌日图介绍,公安机关为了追缴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涉案资金,两次派办案人员找到何庆魁,要求其退还有关涉案款项,在人民法院还没有审判结果的情况下,何庆魁为了保住自身既得利益,拒不退出其收取的涉案资金。
乌日图代表万里大造林专案组明确表示,万里大造林案件将于近期侦查终结,向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本报记者昨日致电内蒙古万里大造林专案组采访相关负责人,一位姓宋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确认了新华社消息的准确性,而对于何庆魁在此案中该负的责任,对方表示不便发表意见,并且表示除了新华社通报的内容之外,案情没有新的进展。 (陈羽中)
当事人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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