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生为学习偷笔记本 失主和老师为其求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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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只因为想拥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来帮助自己
学习,便一时冲动盗窃了同窗好友的笔记本。当他被抓之后,失主、班主任都出面求情,希望能够对其宽大处理。
为学习偷同学笔记本
两年前,小沈还是南京一所高校
的
学生,她清晰地记得当年4月份的一天下午,上课内容是计算机网络技术。“老师
讲得比较抽象,说是只有上机操作才容易懂。”小沈说,当时她就想,如果自己拥有一台笔记本
电脑放在课桌上,学习就方便多了。
“拥有一台电脑”的想法迅速占据了小沈的整个大脑,于是她很快离开了教室,回到宿舍,偷走了舍友陆佳颖的笔记本电脑。
曾想过私下归还电脑
当晚11点左右,陆佳颖发现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在舍友的提醒下,她去保卫处报案。凌晨3点多陆佳颖一身疲惫返回宿舍的时候,其他舍友都已进入梦乡,唯有小沈在假睡。
“看到陆佳颖急成那个样子,我就后悔了。”小沈说,她在想要不要把电脑还给陆佳颖,但是如果这样的话,肯定要在同学面前颜面扫地。小沈也想过把电脑私下归还给陆佳颖,可又怕被追究刑事责任。
多方为盗窃者求情
很快,小沈还是被公安机关给查了出来,小沈痛哭流涕。当得知窃贼原来就是小沈的时候,所有人都呆住了。首先站出来的是失主兼同窗陆佳颖,她特地写了一封信:“我和小沈是同窗,相处很融洽。她在班上学习认真乐于助人,和同学的关系都非常好。她积极要求上进,诚实守信。我们都相信她是一时冲动才做出此事,希望
司法机关能够从轻处理,给她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小沈所在的学校和班主任也站出来表示其平时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学生。而小沈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也站出来表示:“小沈表现较好,没有前科记录,如果能判处缓刑,本所愿意对其进行
监管帮教。”
法院判决获得缓刑
该案经白下区法院判决认为,小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检察机关指控小沈犯盗窃罪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采纳。小沈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所窃取的财物已追回并发还受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小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以及部分罚金。(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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