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项目提供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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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大项目建设中,我局勇当大项目建设排头兵,为大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撑和保障,确保大项目进得来,落得下,立得稳,扎得实。
一、多措并举,保障大项目发展用地。我局按照保主保重保急需的原则,充分研究未利用地、土地置换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市建设用地增加的挂钩政策,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同时,对不改变地类的旅游用地只征不转,组织开展土地报批,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千方百计地保障了海螺三期、安景高速、太平鸟等一批省、市重点项目的发展用地。积极争取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的支持,加大单独选址用地项目报批力度,争取把更多的“861”行动项目列入2009年省重点项目用地报批目录。今年以来,我局已报批建设用地近2万亩,是省政府下达的计划指标7倍以上。
二、整合矿产资源,全力推进大项目建设。一是支持在建依托矿产资源的大项目发展,按照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的总体要求,依法关闭了32家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安全无保障的小矿山企业。实施腾笼换鸟,积极为池州海螺、禄思伟等重点企业配备后续矿产资源,完成了乌石山水泥石灰岩、棠溪冶金石灰石地质勘查工作。二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四大基地”、“八大产业”的战略部署。资源整合的重点由非金属矿向金属矿山整合转移,由采矿权整合逐步向探矿权整合转移,重点做好全市先期确定的9个金属矿成矿区的资源整合,努力在构筑八大工业产业链的进程中,使矿业在我市真正成为工业经济支柱产业。
三、创新机制,优质高效服务大项目建设。一是在大项目引进之初,提前介入,确定专人负责,对大项目的选址、用地范围、标准、矿产资源配置提出建议,确保大项目引得进。二是在项目洽谈过程中,提早做好矿产资源基本情况调查、矿权设立、用地范围勘测、规划预审和报批前准备工作,缩短用地、矿权报批时间,保证项目签定之后落得下,资源配置有落实,项目供地有保障。三是在项目建设中,主动上门,帮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企业集约节约用地,合理开发,做到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两不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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