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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费何时不再征收难?
日期:08-10-24 08:20:53  来源:池州日报 作者:胡李美 实习生 陈实 徐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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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不少市民向本报记者反映:在贵池区境内的主要国省道干线上,都有公路征稽部门人员在稽查欠缴养路费车辆,而且力度很大;对欠费车辆不仅要补缴养路费,还要加征相应的滞纳金。对于这一现象,欠费车主心中怨气很多,他们认为自己拖欠养路费的理由似乎很充分,比如 没时间、油价高、运费低等等,认为自己拖欠应缴纳的养路费,是正常现象。
    是养路费征收的政策依据不足,还是征收部门宣传、服务没有到位?是欠费车主缴费意识淡薄、还是刻意拖欠养路费?本报记者于10月20日采访了池州市公路局贵池分局的有关方面的负责人。
养路费征收有法可依
    公路养路费是公路建设和养护的主要资金来源。根据《安徽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公路养路费是国家按照‘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改善和管理的专项事业费”; 第一章第四条“车主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向车籍所在地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养路费缴(免)手续,领取养路费缴(免)凭证,接受征收稽查。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阻挠、拒绝公路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征费检查”;第五章第三十条:“拖、欠、漏、逃养路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欠缴额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额3倍以下的罚款”。由于税费改革至今尚未实施,国务院办公厅于2006年12月22日以(国办发[2006]10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要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足额征缴”。
征收宣传形式多样
    目前运输环境日趋复杂、部分车主缴费意识淡薄、车辆流动性大给征缴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确保公路养路费的足额征收,池州市公路局贵池分局加大了养路费征收宣传力度,通过开办政务公开栏及时张贴有关政策、文件,上路宣传相关法规等形式,广泛宣传养路费征缴法律、法规和政策。
    为了方便市民缴纳养路费,贵池分局除采取传统的征费大厅收费模式外,还开展了上门服务、邮寄、银行代收等多种缴费方式,通过向车主发手机短信、打电话、发催缴通知书等人性化措施提醒告知车主及时缴费。
文明执法 强化征收
    面对复杂的征收环境,征收部门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为了完成养路费的征收任务,征收人员起早贪黑,非常辛苦,有时早上六点半就要开始出发工作,不少人连早饭都顾不上吃,在收费过程中,遇到难缠的车主,他们也总是心平气和,耐心地跟对方解释,对实在蛮不讲理的车主,才进行滞留车辆。尽管如此,仍然存在欠费、抗费行为,有的欠费车主只要看见有工作人员检查,不是掉头逃走,就是拒不缴费,甚至强行冲卡,更有甚者还对征稽人员进行辱骂、殴打。
    今年9月10日上午,在西门车站执勤时,执法人员陈群森等同志查获一辆欠费共计19个月的机动车,稽查人员首先向车主敬礼,请车主出示证件,并对车主的询问进行了耐心地解答,后按程序开具证据保全清单,依法滞留车辆。随后,车主在征稽人员认真工作态度的感召下,主动到服务大厅缴清所欠养路费及滞纳金,并对分局征稽人员的热情服务表示满意。相比一些拒缴车主,有更多的车主能够主动的上门缴费,并积极配合征稽人员做好养路费征收工作。如殷汇镇的曹胜师傅不仅自己按时缴纳养路费,每月还主动联系其他30多位车主,将大家的应缴养路费款收齐一并交给征收部门,无偿支持养路费征收工作。
    记者感言:按章征收是征收部门应尽的职责,文明、规范执法是行政执法部门的形象展示,积极为车主服务体现了人性化的管理。主动按章缴纳养路费是所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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