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预防咨询有章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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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9月26日召开的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咨询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检察院出台《职务犯罪预防咨询工作暂行办法(试行)》。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拓展预防咨询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推动我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检察专业优势,结合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需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和咨询活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为规范检查预防咨询工作,提高预防工作专业化水平,增强预防实效,市检察院出台《职务犯罪预防咨询工作暂行办法(试行)》。预防咨询是指检察机关对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一定形式咨询其行为是否合法予以咨询指导,应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要求,提供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方法、措施咨询或在出台重大规章制度或制定规范性文件,从预防职务犯罪角度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帮助做好源头预防工作。开展预防咨询活动,能够促进各行各业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营造反腐倡廉氛围;促进预防部门、单位制定预防对策,构筑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公职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新闻发布会上,市检察院负责人向特邀预防咨询法律顾问颁发聘书。行政执法机关、大型国有企业和部分市直单位负责人参加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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